在廣州亞運因電子襪事件被判失格的跆拳道女將楊淑君,前幾天出席在南韓首爾「世跆總」總部召開的「獎懲委員會」之後,對楊淑君的裁決結果傍晚通報給中華跆協,針對霸佔場地,裁決楊淑君停權3個月、教練劉聰達一年8個月、我跆拳道協會罰款5萬美金。這個裁決結果不影響楊淑君倫敦奧運參賽資格。


     霸佔場地罰三個月?

     那電子襪呢??????

     不是說我們作弊嗎? 怎麼罰霸佔場地卻不罰作弊? 不罰這個那就承認沒有作弊,主辦單位不是錯誤取消楊淑君資格就是誣賴囉? 那個梁什麼的會長怎麼不一起懲處?

     這個判決間接承認他們就是心虛和稀泥,錄影畫面俱在無法編出合理的作弊故事,只好拿個被錯誤判決後的抗議舉動處罰,三個月內有什麼比賽? 這處罰根本沒意義,我倒要看誰敢說要去繳五萬美金?

     I want blood....如果被罰三個月跟五萬美金,能換得那個梁什麼的辭職就划得來,抓不到趙磊也要拿梁的頭當火鍋湯頭,雖然我知道這幾乎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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