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理會討論是否在利比亞設禁航區,十比零通過,棄權的五票包括最常以"不干涉內政"理由行使否決權的 R 跟 C 國,讓我疑惑 C 國堅持"不干涉內政"到什麼程度?

     不做評論的前提下問了兩位 C 國朋友,她們跟官方立場一樣,以不干涉內政理由反對出兵,這樣讓我問她們另一個問題,一字不改:

     "如果你住在一個沒有警察的村落,隔壁鄰居把小孩吊起來打,打到吐血,你會怎麼做?"

     "這還用問嗎? 當然是去阻止他們,自己力量不夠的話就集合一群人",我想不少台灣人會是這個答案

     如果對於格達費拿戰機去炸平民可以視而不見,那只有不去管人家打小孩才算一致標準吧? 她們兩位的答案倒很一致,都是不去管,樣本數還不夠多,下次碰到其他的我會去問,或許男人們答案會不同

     所以如果在 C 國大街上看到夫妻打架,女的被打得鼻青臉腫牙齒掉了,路人想要介入,女人或許還會說"這是我們家務事,你們少管!"

     女兒被爸爸性侵是家務事,兒子殺父母也是家務事,只要是加害者跟受害者是一家人,法律就不適用了,只有這樣推論才能符合"不干涉內政"的最高準則,不是嗎?

     這也可以解釋說對於南京大屠殺耳提面命,對七十年後的日本核災額手稱慶,但是明末清兵南下,揚州被屠城十日,緊接著嘉定三屠; 太平天國首都天京(南京)被漢人曾國藩領的湘軍攻破,一樣屠城,不過反正屠來屠去還是一家人,沒關係啦! 別在意滿人當時是異族的細節了,如果日本佔領全中國建立了和朝,過幾百年大和民族也是中華民族一支了,南京大屠殺也不過是兄弟間打打鬧鬧而已,很合理,不是嗎?

     什麼樣的人民就有什麼樣的政府,即使不見得是選的,台灣人見錢眼開,所以選出現在的政府; 菲律賓不管換誰當總統,政府都一樣腐敗,菲律賓人民完全是被動的受害者,不是 enabler 嗎? 人人都不想管別人的事,C 國政府也不過反映民眾思維罷了,現在我覺得那政府跟人民真是天造地設的一對,they deserve each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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