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各位從海軍航空博物館的旅程中拉出來一下,因為今天我看到一篇報導,一個美國人到處宣稱自己是退役軍人出席紀念會,被踢爆說只是個遊民根本沒當過兵,根據美國 Stolen Valor Act (假裝軍人)是要判一年以下有期徒刑的,但他宣稱說謊是言論自由,各位先有個意見再來聽我的分析

     我同意說謊是言論自由!說謊是個人誠信問題,人可以對身高體重或家庭狀況撒謊,乃至於宣稱納粹沒屠殺猶太人,政府都不該抓! 但是....

     政府不該抓說謊者,不代表被假冒的群體不能告說謊者,藉政府之手把他關起來!

     美國是志願役,各人當兵理由不同,有人真是愛國,有人憧憬槍跟坦克,有人是家庭傳統,有人是為了付學費簽下賣身契,也有人是身無長物只好去當兵,無論原因為何,當過兵的頭上就有光環,特別是從政時加大分,沒人能質疑其愛國心,社會大眾也三不五時向他們致敬,世界大賽等必定特別感謝在海外服役的士兵們"保護我們的自由",難怪很多人沒當兵卻愛穿軍服,掛買來的勳章出席同學會

     當一個人宣稱自己是海豹部隊,大家就真的以為他是海豹部隊,他的行為舉止就是海豹部隊的代表,如果他用這個名義去釣女人,別人就會說海豹部隊的行為怎麼如此不檢點? 傷害了海豹部隊的名譽,海軍當然可以告他; 同樣的一個人宣稱自己是鴻海工程師,政府不該抓他,但是郭台銘可以告他,因為他的所作所為會傷害鴻海形象

     Stolen Valor Act 在我看來不是政府判定說謊有罪,只要陸海空軍跟陸戰隊對於假冒者必定追訴到底,那專門立一個法簡化過程有何不可? 至於假冒鴻海工程師的,若鴻海不告,又沒有被詐欺的受害者,那政府就不該抓

     國外作文都考這種要立論批判的題目,現在覺得"成長中我學到的一件事"這種題目太八股了,我寫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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