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President-John-F-Kennedy-On-The-Day-Of-His-Assassination-1.jpg

     1963/11/22,當天風和日麗,同車前座的是德州民主黨州長 Connally 夫婦,其實南方的德州對於甘迺迪支持黑人民權,沒有跟蘇聯打第三次世界大戰很不滿,來訪前一天在當地報紙上刊了這則廣告:

6979043.jpg

     12:29PM,主車從 Houston St 轉入德州教科書倉庫前面的 Elm St

jfk_dealey-plaza-annotated.jpg

     現場有十部攝影機運轉,證據力最強的是 Zapruder film(右一)

NM_18SIXTHFLOORMUSEUM4_16840939.JPG

     12:30PM,砰的一聲,甘迺迪用手摀著嘴巴,再一聲,他的頭蓋骨跟腦漿四濺,進一步影片分析留待後篇

jackie-kennedy-leaping-from-car.jpg

     好美的屁股

     官方版兇手是 Lee Harvey Oswald,我也不賣關子,那他是怎麼被達拉斯警方很快鎖定的? 以下是他被確認的行動路線:

     達拉斯警方馬上進入附近建築物,一位警官跟館長在二樓碰到了正在下樓梯的 Oswald,沒什麼異狀,館長說他是這裡員工後放行,於 12:33PM(+00:03) 從正門離開,之後才封鎖該館,點名後發現 Oswald 是唯一失蹤的

     12:40PM(+00:10),在 B 點登上直行 Elm St 的公車,但是交通太亂,搭兩個 block 就下車,步行到 C 點,叫了一部計程車(+00:18)

     12:54PM(+00:24),在 D 點下計程車,步行回他住的地方 E 點

     1:00PM(+00:30),進門時碰到房東,三分後離開,只多穿了一件外套

     1:15PM(+00:45),警官 Tippit 從無線電收到嫌犯描述,在 F 點攔住一個符合描述的人,下車時被該人連開三槍擊中胸口,倒地後腦袋再補一槍當場死亡,兇手逃離現場

     1:22PM(+00:52),在倉庫六樓發現一把步槍

lee-harvey-oswald-rifle.jpg

     Oswald 經過一家鞋店,其可疑舉動使得老闆尾隨他,1:40PM(+01:10)沒買票進入 G 點的 Texas Theatre

     1:50PM(+01:20),Oswald 被逮捕時帶一把左輪,比對後符合 Tippit 被殺現場遺留的彈殼撞擊痕跡,彈頭則變形太嚴重無法比對

     先淺淺分析一下: Oswald 當天行動相當奇怪,槍擊後急忙離開現場,搭上公車嫌太慢,提前下車去找計程車,無辜的他要去哪裡? 以下是司機的證詞:

     司機說 Oswald 指定要到 500 Beckley Ave,他住 1026 Beckley Ave,經過自己家門口不下車,卻往回走五百公尺? 他趕時間卻做浪費時間的事,回到家只為穿件外套,沒拿行李? (他前一天晚上住分居太太的家,不是從自己家出門,所以不能說想起來在燒開水)

     出來後沒叫計程車,卻繼續走路? 如果他搭上計程車,不僅較快,十二分鐘後也不會被警官攔下,從家裡到 F 點約 1.3 公里,一分鐘一百公尺,頂多是快走

     沒有人確定 Oswald 是走哪條路到 Tippit 被殺的 F 點,甚至當時也不能百分百肯定他是開槍者,不過後來六名目擊者都指認出他,就當是吧,他不可能預期在該地被警官攔下,所以他是打算往東走的,開槍殺人後反方向跑進戲院不在他原本計畫內

     假設他真的要去某地或跟某人會面,為何不直接叫快的計程車,而先搭上往命案方向開,知道會很擠的公車? 然後沒直接去目的地,卻繞遠路先回自己家,有計畫的話為何前天不先帶手槍? 作案槍支還是當天從太太家裡帶去的

     用一晚去合理化 Oswald 的行動,實在無解,最合理的解釋是他根本沒有計畫,完全憑衝動行事,什麼組織會找這麼不瞻前顧後的人當槍手?

     這篇要說明的是兩件事: Oswald 不是無辜的旁觀者,且雇用他殺甘迺迪的組織實在太笨了,如果真有的話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mt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