罵范蘭欽=郭冠英的已經很多了,不想淌這混水,我覺得好玩的是台灣大學十隻魚(抱歉,是石之瑜教授,該死的自然輸入法)替他辯護"其實是自由與極權的選擇",他的道德勇氣只有替前伊拉克獨裁者 Saddam Hussein 辯護的律師可比擬

   石大教授此文的論點有二:自由國家不應該考核公務員思想,以及郭冠英是以私人身份發表意見沒犯法不應以言獲罪,如果這兩點論點成立的話,讓我們看看會發生什麼事:

   Case 1:美國 AIT 駐台官員私下罵美國人是"脫離大英帝國的叛國賊,該通通殺光,美國人鄉巴佬,英國人高貴"

   Case 2:法國駐英官員私下罵法國人是"二次世界大戰的懦夫,只會投降,多虧英美讓法國復國"

   請問政治系的石大教授,美法兩國會怎麼做?你說這兩個例子是虛擬的,好吧那來個實際的,日本防衛大臣說美國丟原子彈乃無奈之舉,也被罵翻天,中國北韓極權國家也就罷了,沒有一個自由民主國家政府能忍受自己官員以上的自捅言論,還不說郭冠英的言論尺度是以上的十倍

   官員"私下"言論不應究責是吧?想問石大教授,假設你研究室裡有個學生是台獨份子,"私下"在網路罵你"台奸","共產黨走狗","阿米巴原蟲的智商"(以上是假設,非我的意見,當然不可能有人這麼稱呼石大教授),想必石大教授一定大人有大量繼續讓他待著幫他寫推薦信,不像我馬上請他捲鋪蓋走路,吃我用我的還罵我,飼老鼠咬布袋,不過這種學生早開除為妙,支持台獨還加入你研究室,很可能是神經病或是臥底,就跟黑人當白人至上組織主席一樣(真有此人)

   政府官員有私人身份的時候嗎?官員沒犯法只丟國家臉而已,不能懲戒嗎?美國警察可以私下罵黑人 nigger,中國人 chinky,墨西哥人 spic 嗎?而且現在是郭冠英不甘鄙帚自珍,大剌剌的到處貼他的高見領稿費,偏偏又懶,想一魚兩吃才會被抓包,全華人圈都知道范蘭欽=郭冠英,讓他繼續留任或是只有輕輕打屁股的話,這會給全世界什麼樣的訊息?是台灣真是自由民主的燈塔,還是讓罵自己國家官員留任的大笑話?

   我愛言論自由,人人都應有被允許表現自己有多笨的權利,石大教授的高論讓我更確信這一點

   郭冠英啊,讓他早退休領月俸十八趴到死太便宜他了,應該把他派到高雄,讓他這"高級外省人"教誨這些"鬼島"上的"台巴子"

   P.S.我是有時低級的純種"高級外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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