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高終極收藏系列的蝙蝠俠戰車,正版目前一萬三,這個盜版的只要 1680
全長 43.6cm,比例約 1/10.8,最高時速超過兩百哩(320公里),2.5 噸車體居然裝了六十噸 M1A2 戰車的 1500 匹馬力噴射引擎!
成為 roadkill 的小丑
前輪的懸吊系統
1/10.8 的比例,15cm 的初代鋼彈代表 162cm,大約是成年女性的身高,其實也沒多大台嘛
前兩輪後四輪
Tumbler 有三種動力: 平時的汽油/硝基甲烷引擎,緊急時的噴射引擎,還有靜默模式的電動引擎,第一集時用這招加上關車燈躲避警車的圍捕
車頂可以拆卸,小丑像是個嬰兒,我試著把鋼彈擺進去,失敗
正駕駛座,連排檔桿都做出來
第二集蝙蝠車被火箭砲打壞時,蝙蝠俠用 Batpod 脫出,原來機車的兩輪是兩個前輪而不是一前一後
小丑只有趴在椅墊上的份
盜版商真是豁出去了,不但盜版這個,還盜版了魔鬼剋星總部(4634 片),超級滅星者(3000+),神盾局空母(3000+),連剛出一個月的保時捷 911 也染指,三百美金的變成台幣兩千,看來不該在台灣投資樂高啊~
我看盜版 R2D2 也不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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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則有關樂高與中國盜版品牌訴訟的法院判決 http://www.pockyland.net/thread-109589-1-1.html 鑑於很多網友對樂高公司告樂拼一事有興趣提供一則中共最新的法院見解(2013年11月29日作成) 原文:連結至中共的最高人民法院 起因於原告樂高公司提告侵害著作權,被告為廣東小白龍動漫玩具實業有限公司、北京華遠西單購物中心有限公司 本則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做出終局裁定 結果就是:原告樂高訴訟被駁回(就是輸了官司的意思) 爭議焦點:涉案玩具積木塊是否可以作為中國著作權法規定的美術作品而受到保護;二審判決關於涉案玩具積木塊不構成美術作品的認定是否與在先判決相衝突。 效果: 1.法院認定樂高公司所生產的積木並不具有獨創性。 2.所以樂高的積木玩具不受到中國的著作權法保護。 3.看來樂高與樂拼的官司......
謝謝資訊,其實我比較希望樂高告贏,我手上一堆正版才好升值啊,現在忙著把還沒想到要盜版的貨 fire sale,正版蝙蝠車太貴,不買就好了 有國家撐腰,難怪樂拼更肆無忌憚了,中國果然是異次元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