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宇昌案的爭議,民進黨今天公布96年8月31日的文件,強調公文中所有附件在國發基金會委員會都有完整保存,是有人刻意將其中一份附件調出來,刻意變造、栽贓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就參與宇昌投資。

經建會主委劉憶如日前承認將宇昌案投資說明文件錯置日期時,指稱是國發基金承辦人員沒有把完整附件放入,才會造成疏漏;民進黨發言人陳其邁要求,劉憶如應公布96年8 月31日的完整附件,並說明是誰加以變造,以及時間、地點,特偵組也應完整公布當天檔案。

陳其邁並說,所有宇昌文件都在國發基金裡面,國發基金的人都整理清清楚楚,是心有歹念、腦筋複雜的人,才把事情搞的很複雜。

民進黨上午出示國發基金管理委員會在96年8月31日的文件,陳其邁引用公文內容表示,裡面完整說明有六附件,其中,附件三註明是新版投資計畫書,該份附件文件上更有「附件三」的字樣,國發基金都有完整的保存。

陳其邁表示,這份公文離開國發基金後,被劉憶如、其他人加註文字,變造為3月31日的文件,國民黨立委林益世出來開記者會時,「附件三」還被塗銷掉,經過兩次變造後,再來質疑蔡英文,讓事情真相完全扭曲。


     陳其邁在講什麼? 聽不太懂,化繁為簡是我的專長,讓我來解釋吧! 英文文件加註中文或許還可以用不小心唬弄過去,"附件三"三字消失才是國民黨蓄意移花接木的鐵証

     右邊是第一天聯合晚報(夠藍了吧?)搶先公佈的第一版有"附件三"三字,左邊是第二天國民黨團拿來開記者會的第二版就被塗掉了,為什麼要塗掉? 正常人看到附件兩字都知道附件是用來輔助說明主件的,就會問主件在講什麼,對吧?

     驅政府不可能只挑出宇昌案的附件卻不看主件內容,主件上必有日期,所以他們一開始就知道這是八月的文件,卻替一個沒標日期的附件標上 3/31,這不是光"誤植"日期或選擇性公佈證據,而是故意的栽贓,一開始沒發現這個破綻,後來覺得不對才塗掉,但沒跟聯合晚報喬好,這說明夠簡單了吧! 我挑戰任何人提出解釋附件三消失的合理理由

     政府文件寫的不一定為真,但是寫出來印出來的絕對不能日後變造,對與錯都是歷史的一部分,這恐怕是中華民國史上第一次被赤裸裸揭穿的變造公文吧! 連政府公文都可以變造用來為選舉服務,驅政府有何不敢為? 國民黨就像被監視器拍下醜態的笨賊,還要跟表親共產黨多學學,變造照片讓日後被批鬥的人消失是標準程序,還不靠 PS 裝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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