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到宿舍的管理室,心血來潮去翻資源回收筒,居然挖出這玩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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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owershot A520,2005 年三月的產品,四倍光學變焦,不會那麼好運撿到能用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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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除了有些掉字外沒什麼大礙,螢幕一點點磨損,裝上電池居然能用,功能都正常! 記憶卡上還有原主人的相片,被我格式化毀屍滅跡了,嘿嘿

     我一直在用的是 Nikon Coolpix S4,也是 2005 年九月出的

     特色是旋轉鏡頭跟十倍光學變焦,但是沒有手動模式,固定光圈 F3.5 太小,撿來這台反而有可變光圈 F2.6-8.0,還用同種記憶卡

     明明還能用的東西只因為舊了就丟掉,現在人到底怎麼了? 這種心態有十個地球都不夠用,我的電子產品幾乎都是用到壞的,這台筆記型還是 2004 出的

     以後要多去串門子,看能不能挖到 iphone 或 ipad,絕不會花錢買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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