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幾乎肯定是 Mitt Romney,之前寫過三篇有關他的文章,前天 Obama 成為第一個支持同性戀結婚的美國總統,昨天就爆出 Romney 高中時呼朋引伴把一個長頭髮像 gay 的同學壓在地上,親自操刀剪頭髮,還戲弄一個近盲的老師去撞門,這篇報導分別訪問過五個 Romney 同學,大家都講一樣的事,當事者已經過世了

     Boys be boys,大部分人小時候都幹過一些蠢事或是惡作劇,掀女生裙子,把男生阿魯巴,翹課打撞球等我都沒做過但理解是常態,Obama 也承認抽過大麻跟吸古柯鹼,青少年只想到自己眼前享樂,沒想到後果或惡作劇受害者的感覺,成長就是要明白自己過去的愚蠢,所以我看的不是年輕時幹過什麼,而是現在的他怎麼看那時自己

     假設我幹過跟 Romney 一樣的霸凌行為吧,這會是我的回答:

     "真的嗎? 我真的做過這種事? 我完全不記得了,不過年少輕狂不能合理化任何霸凌行為,我在此向在天堂的當事人跟他的家屬致上最深的歉意,今後會以向他贖罪的心情阻止學校霸凌繼續發生",皺眉頭低頭祈禱,done

     如果政治對手對於表現如此悔過的對手窮追猛打,反而會自傷八百

     但是 Romney 怎麼道歉的呢?

     "我不記得有這件事,當然我不能代表所有人發言,但我可以告訴你我不知道那個人是同性戀,在 1960 年壓根沒想到這個,至於高中時的惡作劇,我沒法全部記得,但如果我做了蠢事那我道歉"

     "我同學說我在高中常惡作劇,我在高中時確實做了很多蠢事,如果有人受傷或感覺被冒犯,我道歉"

     受害者是異性戀,壓在地上強剪頭髮就比較沒關係? 重點錯誤吧!

     "If someone is offended, I apologize",意思就是我不覺得這事有什麼大不了,但既然你感覺被冒犯,那我就道歉吧! 誠心悔過的不會講這種有前提的道歉,我錯了就錯了,沒有什麼"你感覺舒不舒服"來決定我有沒有錯

    這跟他把狗籠放車頂上在寒風中開十幾個鐘頭一樣,到今天他還不覺得有什麼不對,堅持那隻狗本來就愛待車頂,從十八歲,三十六歲到六十五歲,這人都是同一個無法站在別人/狗立場思考的 Romney 啊!這恐怕是他唯一"一路走來,始終如一"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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